Q:关员同志,您好!我们是一家纯贸易公司,采购工厂生产的产品后对外出口,主要是东南亚地区,该地区客户需要我们出具FORM E,但我们采购的产品是多样的,工厂也多个,某些工厂还是小作坊,没有海关备案,也没有在海关办理产地证备案,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能自主申请产地证吗?有无相关文件文号可以参考,谢谢!
A:您好,根据海关总署2023年136号公告,自 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。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,新增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后即可申请原产地证书。同时根据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原产地签证业务集约化管理通告》(拱关通告〔2024〕2 号 ),自2024年4月8日起,拱北关区(含珠海、中山)原产地签证线上集审由香洲海关原产地证科统一办理,申请人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或“单一窗口”平台申请办理出口原产地证书相关业务时,需选择“香洲海关”作为“签证机关”,并根据自身业务实际选择“香洲海关”或者“中山海关”作为“领证机关”。如您对具体签证业务有疑问,请联系香洲海关原产地证科咨询,联系电话:0756-3219282、0756-3219015。如对以上回复仍有疑问,欢迎来电进一步咨询:0756-8735706/5707。
来源:海关总署